1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、哄抢、截留、破坏广播电视设施。
2、破坏广播电视设施,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3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冲击广播电视台,不得损坏广播电视台的设施,不得危害其安全播出。
4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,不得擅自截传、干扰广播电视信号。
5、保护广播电视设施,需要你我共同维护。
6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义务。
7、依法保护广播电视设施,保障广播电视播出安全。
8、贯彻《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》,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。
9、保护广播电视设施,人人有责。
10、广播电视连万家,人人都要保护它。
11、保护广电设施,打击犯罪行为。
微信号:18945129820
如果您想把这段广告词用真人声音播放出来,或者您需要制作商务手机彩铃等业务,请加客服微信号:18945129820 或致电
复制微信号
如果您想把这段广告词用真人声音播放出来,或者您需要制作商务手机彩铃等业务,请加客服微信号:18945129820 或致电
复制微信号
版权声明:除非特别标注,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,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