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标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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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、消防安全操作规程。

2、实行防火责任制,确定各部门、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。

3、针对本单位的特点,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。

4、组织防火检查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。

5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,设置消防安全标志,并定期组织检验、维修,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、有效。

6、保障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畅通,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。

7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定期组织消防演练。

8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,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。

9、进入生产、储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,禁止携带火种进入,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10、禁止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,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,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。作业人员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,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。11、进行电焊、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,必须持证上岗,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。

11、企业不得购买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。

12、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、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消防栓,不得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堵塞消防通道。

13、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。

14、发生火情,应立即打119电话报警,并组织人员扑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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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宣传 消防 标语 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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