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溪村村规民约
为了加强村容、村貌的管理,创造清洁、优美的生活环境,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,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村实际情况,经大溪村党员、组长、群众代表集体讨论研究决定,特制定本规定,并成立一支综合治理巡逻队。请全体村民认真遵照执行。
1、村民都要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自觉维护法律尊严,积极同一切犯罪行为做斗争。2、村民之间相互团结,做到互尊、互敬、互助、和睦相处,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,遵守平等、自愿、互惠互利的原则,树立依法维权意识。3、村民不得随意将垃圾乱丢,由各户焚烧或填埋处理,严禁在河道,溪流、公路边等公共区域倾倒垃圾,建筑垃圾和土渣不得向河内倾倒。切实保护生态环境。4、村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,不得使用电子鞭炮(包括红白喜事和过年过节)。5、村民婚事新办,丧事简办,其他不办,严禁大操大办,铺张浪费。6、村民不得制造谣言和传播谣言。7、村民不得参与赌博、地下六合彩等违法行为。9、村民严禁野外用火,杜绝火灾发生。10、村民严禁电鱼、毒鱼、炸鱼、电泥鳅。11、村民要相互监督,对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进行劝导,对劝导不听的人员村民要及时向上级举报。三、奖惩办法1、对违反以上村级管理规定的,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劝导。情节严重的罚款500至1000元。(电鱼、毒鱼、炸鱼、电泥鳅的没收所有工具)此公告即日起生效。2018年4月25日。大溪村民委员会
如果您想把这段广告词用真人声音播放出来,或者您需要制作商务手机彩铃等业务,请加客服微信号:18945129820 或致电
复制微信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