液化气钢瓶产权瓶转移的解释广播录音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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液化气钢瓶产权瓶转移的解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和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及《赣州市燃气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为落实气瓶安全责任,切实做好液化气钢瓶产权瓶转移和固定安全充装工作,保障用户用气安全,本县各气瓶充装单位就有关气瓶产权转移事项作如下通知,请广大用户配合。
1、气瓶产权由用户方转移到充装单位,遵循等价交换,自愿的原则,按照实际使用年限的剩余价值进行折价,把气瓶产权转让给充装单位,转移后,根据用户使用气瓶的年限交付相应的押金(折价款可抵部分押金)实行多退少补,气价不包括在内,气瓶充装单位只充装自有产权的合格瓶
2、气瓶产权转移可到就近的液化气站办理,办理手续时,必须登记好详细气瓶信息,详细用户信息,安装二维码,用户签字一式二份。充装单位将气瓶信息和用户信息登记建档
寻乌县各液化气站(宣)2021年8月1日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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