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雄水库温馨提醒您:英雄水库是本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,是集防洪灌溉人饮为一体的水利工程,为有效管理水库的安全运行,根据《南宁市水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。在禁止的区域游泳、水上娱乐、钓鱼。违反本条例规定的,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责令改正、并按规定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。(重读两次)。
防溺水宣传:
因玩水导致溺亡的惨痛事件时有发生。溺水,是中国青少年和儿童非正常死亡的的头号杀手,预防溺亡安全教育时刻不能懈怠。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成长,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市民朋友增强安全意识和监督意识,切实承担起个人的责任,把防溺水安全教育放到首位,认真做好安全个人的防范工作。
一、溺水的多发时段:
1.中午放学后;
2.双休日;
3.节假日;
4.暑假期间。
二、发生溺水的原因:
1.在水边玩耍,下水摸鱼,捡落入水中的物品;
2.擅自下河玩水;
3.三五成群结伴游泳。
三、教育你身边的亲人朋友时刻要做到:“六不准”:
1.不私自下水游泳;
2.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
3.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
4.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
5.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
6.不熟悉水性的不擅自下水施救。
四、如果不慎溺水也要学会自救:
1、不要慌张,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;
2、放松全身,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,将头部浮出水面,用脚踢水,防止体力丧失,等待救援;
3、身体下沉时,可将手掌向下压;
4、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,又无法靠岸时,立即求救。如周围无人,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,伸直抽筋的那条腿,用手将脚趾向上扳,以解除抽筋。
六、发现有人溺水时我们也不能见死不救,但要科学救护:
1、可将救生圈、竹竿、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,再将其拖至岸边;
2、特别是未成年人,若发现有人溺水若没有救护器材。特别强调:不能冒然下水营救,应立即大声呼救。切记:不可手拉手或擅自下水施救。
亲爱的朋友们,请记住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,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,加强对自己的亲人和朋友的安全宣传教育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!
特别是孩子是家庭的希望,是国家的未来,也希望各位随时留意您的身边,如果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,私自在池塘、河边、水库等危险区域游泳、戏水、玩耍,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!
从你我做起,从身边做起!
南宁市邕宁区英雄水库管理所宣传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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