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用水管理第十六条规定配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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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大农民朋友你们好,根据临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,2014,11号文件,第三章,用水管理第十六条规定,基本水费每户每月5元,基本水量每月4吨,每吨为1块2毛5,超出部分实行计量收费,因此管理单位无权强制让用水户,预交大量水费,希望管理单位,按照政府文件执行,广大农民朋友提高认识,做好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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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配音 办公 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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